2024年12月8日,天津市永乐桥上一名女子翻越护栏,悬于冰冷湍急的河面上方,生命危在旦夕。千钧一发之际,王浩天同学临危不惧、率先施救,第一时间冲上前紧紧拉住女子手臂,牢牢守住了生命救援的第一道防线。在其感召与带领下,现场群众合力协作,最终成功将女子安全救回桥面。
王浩天同学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,充分展现了新时代青年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见义勇为的优秀品格。根据《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2025年5月12日,天津市公安河北分局正式确认王浩天的见义勇为行为。
谈及救人瞬间,王浩天同学朴实而坚定:“河水刺骨,但人命关天,哪有时间想别的?”他将学院长期育人积淀化作危急时刻的本能行动。面对“见义勇为”荣誉,他坦言意外又坦然:“学校教我们明大德、守公德,遇到事自然要站出来,再碰到这种情况,我还会冲上去。”
王浩天同学的英勇事迹,是学院长期以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深化“三全育人”综合改革的成果体现,生动诠释了“北经人”的精神风貌。学院将持续强化德育品牌建设,筑牢学子思想道德根基,努力培养更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